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房天下开放平台400客服热线(400-630-6888)进行咨询,房天下将解释本协议内容。 如果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选择接受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协议的条款而事实上使用了房天下开放平台充值与购买产品的服务,即表示您与房天下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包括接受房天下对本协议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如果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房天下对本协议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1.1 本服务协议是由房天下与所有使用房天下开放平台产品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公司等)(以下简称“用户”)就房天下开放平台产品的充值与购买服务(以下简称“开放平台产品充值与购买服务”)的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以下简称“本协议”)。
1.2 房天下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帮助用户在房天下相关页面上展示挂牌房源和挂牌人员,进行业务营销及服务推广。为使用该服务,用户必须:
(1) 拥有或者新注册在线账户,提供完整、真实、准确、最新的个人/公司资料资质,并保证在房天下上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2) 自行支付与此服务有关的费用。
1.3 本协议中“房币”是指:用户在房天下拥有在线账户,可以为账户充值,用于支付房天下开放平台的软件及相关营销产品的使用等,账户内的余额统称为房币。
1.4 本协议中“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房天下开放平台产品购买页面所展示且符合购买条件的各种产品等。
1.5 用户使用房天下开放平台进行房币充值或产品购买服务但不得篡改本网站及攻击本网站。房天下依据适用法律保留阻止用户使用网站和服务的权利。
2.1 房天下通过自有的系统向用户提供房币充值和产品购买服务;房天下和用户合作的时间及具体内容为用户购买房币金额、所选产品及套餐(包含起止时间、价格、相应服务内容等),充值和产品套餐内容为本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
2.2 房天下开放平台产品购买服务价格将在产品购买页面予以列明公示,用户可自行选择具体服务产品并按列明的价格予以支付。
2.3 房天下房币和产品套餐购买支持使用以下支付途径进行交易:
(1) 线下付款:包含转账汇款、支票等方式,开放平台会将用户的实际付款转化为等值的房币以便用户后期购买产品;
(2) 房币余额:用户使用账户内的房币余额,购买房天下开放平台产品;
(3) 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了尊重用户的消费习惯和符合用户体验习惯,用户在利用房天下系统提供的服务进行付费的过程中,用户需要理解并知晓房天下可能出现需要第三方支付系统进行支付;用户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务即代表同时接受其支付协议。房天下开放平台产品所使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银联电子支付网关(ChinaPay)、支付宝(Alipay)、微信支付等;用户的付款成功时间以房天下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实时交易成功的时间为准。
2.4 对于用户通过非法途径购买产品的行为,房天下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服务,删除用户帐号等。
3.1 房天下权利和义务
(1) 房天下保证用户在房天下(esf.fang.com和zu.fang.com)网站上的搜房帮专区或其它相关页面上展示用户在线账户发布的相关信息或者用户的品牌信息推广;
(2) 房天下建立数据库,用户将信息登录其中,供网上客户查询;
(3) 房天下为用户提供房天下在线账户,由用户自行申请后经房天下确认开通使用;在线账户开通后或品牌信息推广展示成功后不得中断使用;非房天下原因导致产品使用中断时,剩余产品使用费用不予退还;
(4) 如果用户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房天下产品使用要求服务承诺的行为,房天下有权单方面终止用户使用直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 合同生效期内房天下对非因房天下的原因所造成的用户在线账户不能如期使用、用户未妥善保管账户密码等相关资料造成软件被盗用、冒用的,不承担责任;
(6) 用户在房天下的在线账户成功开通或品牌信息推广展示成功后一个工作日内,视为合同正式履行;
(7) 由于房天下已按用户采购内容配置服务器、软件研发维护及服务人员,除非取得房天下许可,否则签订本合同后,用户已交预付款项,房天下有权不予退还,但房天下需按市场价格提供预付款等值产品。
3.2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 用户应按房天下的要求, 在申请开通在线账户之前至少 3 个工作日内向房天下提供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资料/公司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书等)。
(2) 用户保证为房天下网上用户提供良好、合法的服务;
(3) 用户在产品使用期间不得将重复信息通过在线账户反复发送至房天下的网上平台,且所有信息必须通过在线账户系统发布。
(4) 用户应按照房天下的要求及时配合房天下提供在线账户开通所需的全部资料,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向房天下支付合同款,以便用户的在线账户及时开通、使用和用户的品牌信息展示。
(5) 由于房天下已按用户采购内容配置服务器、软件研发维护及服务人员,除非取得房天下许可,否则签订本合同后,用户已交预付款项,房天下有权不予退还,但房天下需按市场价格提供预付款等值产品。
(6) 用户保证其提供全部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与图片稿件、图标及链接等) 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用户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房天下无关,且应由用户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房天下因用户的上述侵权行为而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房天下有权向用户追偿由此给房天下造成的一切损失。用户若未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或个人信息上地址、手机、邮箱变更未及时通知房天下,造成房天下向用户送达的有关通知不能收到的情况房天下不承担责任。
(7) 对于有国家强制性、限制性的信息内容规定的,用户提供的信息应符合国家规定。对于用户不符合规定或拒不改正的信息,房天下有权予以拒绝或者取消或/和终止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而给房天下造成的损失由用户全部负责。但房天下有义务及时通知用户。
3.3 禁止用户在本网络进行的行为
(1) 上载、张贴、发送或传送任何非法、有害、淫秽、粗俗、猥亵的,胁迫、骚扰、中伤他人的,诽谤、侵害他人隐私或诋毁他人名誉或商誉的,种族歧视或其他不适当的信息或电子邮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
(2) 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3)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4)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房天下所传送。
(5) 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机密资料)。
(6) 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
(7) 在房天下网站专供张贴广告的区域之外,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
(8) 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
(9) 干扰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本服务协议之规定。
(10) 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11) 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12) 其它被房天下视为不适当的行为。
(13) 用户对经由本服务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对于经由本网站产品功能而传送的内容,房天下不保证前述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用户在接受本服务时,有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人厌恶的内容,在任何情况下,房天下均不对任何内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内容发生任何错误或纰漏以及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房天下有权(但无义务)自行拒绝或删除经由本软件服务提供的任何内容。用户使用上述内容,应自行承担风险。
(14) 房天下有权利在下述情况下,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存或披露:
a) 法律程序所规定;
b) 本协议条款规定;
c) 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
d) 为保护房天下、其使用者及社会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
4.1 保密资料指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技术及非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资料,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
4.2 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同意对获悉的对方之上述保密资料予以保密,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资料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
4.3 本协议条款双方明确认可保密资料是双方的重点保密信息并是各自的重要资产,本协议条款双方同意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资料等不被披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资料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
4.4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5.1 用户理解,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房天下会定期或者不定期更新产品及套餐服务,或修改或补充本协议;
5.2 用户理解,房天下可为任何原因变更开放平台相关的产品及套餐服务或删除其部分功能,房天下有义务事先进行通告并与用户协商;
5.3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1) 用户所支付的费用的服务到期并未续费的;
(2)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3) 用户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a.用户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及/或b.用户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等),房天下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不退还用户已经支付的费用;
(4) 其他房天下认定的违约情形。
5.4 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三十(3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补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协议生效期间,如用户逾期七(7)日未向开放平台支付到期款项,经开放平台合理催告后,用户仍拒绝支付的,开放平台可经书面通知用户而终止本协议。 如用户逾期付款,则每逾期支付一天,向开放平台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5‰作为逾期违约金。
5.5 由于房天下已按用户采购内容配置服务器、软件研发维护及服务人员,除非取得房天下许可,否则签订本合同后,用户已交预付款项,房天下有权不予退还,但房天下需按市场价格提供预付款等值产品。
5.6 在任何情况下,房天下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包括用户使用房天下开放平台的产品及服务而遭受的利益损失承担责任(即使用户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5.7 在任何情况下,房天下对本协议条款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违约服务对应之服务费总额。
6.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6.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3 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7.1 本协议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用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选择接受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协议的条款而事实上使用了房天下开放平台充值与购买产品的服务,即表示用户与房天下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包括接受房天下对本协议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如果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房天下对本协议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7.3 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如果房天下有合理理由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房天下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7.4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天下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房天下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系统升级、停机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本协议下的付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用户理解此行为并不对此追究责任,但房天下有义务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同时,用户有权要求该部分软件使用时间在本合同期限内顺延。
8.2 房天下可能不定期对其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而影响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包括软件的信息发布/信息展示等),用户不对此追究法律责任,房天下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9.1 本协议签订双方在本协议协商、签订、履行过程中应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单位及对方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赠送钱、有价证券、提成、回扣、礼品等物品或采取其他变相行贿的手段从中获得不当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对方单位收取、索要钱、有价证券、提成、回扣、礼品等物品或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如有发生,有义务向监督部门反映或举报。构成犯罪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以商业贿赂罪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9.2 保守关于对方的一切秘密资料、秘密资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利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交付。上述秘密资讯为书面、口头或以其它形式呈现、保存之资讯,无论是否有价值、被公开、已经或正在采取保密措施。
9.3 本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构成该协议项下的完整合同。
9.4 本承诺条款独立存在,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撤销、解除、终止而无效、撤销、解除、终止。
9.5 房天下开放平台的监督电话:010-56319663, 监督邮箱:jiancha@fang.com。
10.1 房天下在 2.fang.com及其相关购买页面上的产品及套餐等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用户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是本协议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 2.fang.com相关页面上的产品及套餐等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用户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与本协议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10.2 如果任何条款在性质上或其他方面理应地在此协议终止时继续存在,那么应视为继续存在的条款,这些条款包括但不局限于保密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